西部网安康讯(记者 毛明博)近期,安康发布2021年“铁拳行动”典型案例。西部网•陕西头条记者获知,安康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公安机关扎实开展民生领域“铁拳行动”,已查办了一批关乎群众健康安全的重点典型案件,为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分子,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安康市通过网络等渠道向社会发布。
案例一:杨某经营未经检疫肉品案
2021年7月16日,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杨某经营未经检疫肉品案进行了处罚。该案是接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应急管理和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称,杨某购进的冷冻进口牛肚外包装无中文标识,无进口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无核酸检测证明及冷链追溯码等,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遂立案调查。
经查,杨某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从河南郑州王某处购牛肚40件,于2021年1月6日运回经营场所。当日销售2件,1月7日销售5件。1月12日,杨某将销售出的牛肚全部召回。杨某购进的未经检疫进口冷冻牛肚40件共计480公斤,已销售84公斤,主动召回84公斤,未销售396公斤,不能提供购进票据和相关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文件。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没收违法其经营肉品480公斤,罚款54.4368万元。
案例二安康鸿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法收集、使用消费者信息案
2021年4月6日,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安康鸿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法收集、使用消费者信息予以处罚。该案来源于举报称,安康鸿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收集使用消费者信息,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核查。
经查,自2020年6月至11月,该公司已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4600余条,未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也未公开其收集、使用规则且未经过消费者同意或请求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该公司被处罚款2万元。
案例三申某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2021年4月,石泉县公安局工作中发现该县申某米皮店经营加工销售的米皮辣椒油、调料汤中含有罂粟碱成分。
经检测:所检调料汤、辣椒油中含有罂粟碱、那可丁、蒂巴因、吗啡、可待因成分。经查:今年年初其蒸面店生意不好,申某为吸引顾客增加收入,将罂粟果用豆浆机和石窝粉碎加入调料中熬制添加在酱油、醋汁中,后将含有罂粟的酱油、醋汁调制到蒸面中销售给顾客食用。经审讯,嫌疑人申某对其行为予以承认。目前,申某已被刑拘。
案例四孙某、潘某涉嫌非法经营案
2020年10月,旬阳县公安局接举报:在该县街道商店购买香烟有明显差异,该局民警,在现场查获卷烟5000余条,作案手机、电脑、监控若干案值达300余万元。
经查:该案主要嫌犯孙某无烟草专卖许可证,利用网络向省内外寄售卷烟赚取差价;孙某通过网络联系非法销售卷烟,潘某负责邮寄卷烟。目前,犯罪嫌疑人孙某、潘某已被移送检察机关起诉。
案例五安康滨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法有奖销售案
2021年1月29日,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安康滨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法有奖销售予以处罚。该案来源于日常检查,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现安康滨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采用有奖销售方式做商品房推销,遂立案调查。
经查,该公司2020年10月8日起印制彩页广告称,龙湾水境“盛大开盘购房抽宝马”“一次性付款赠送28888元家电大礼包”。2020年11月3日开始在龙湾水境售楼部从事购房抽宝马有奖活动。奖项设置:一等奖宝马轿车7200EG一台、价值282000元,二等奖宝马摩托车310GSIV一台、价值42000元,三等奖捷安特自行车一辆,价值9000元;其中,一等奖奖项设置超过法定5万元的最高限额。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该公司罚款5万元。
案例六张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2021年6月18日,宁陕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张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移送公安机关。该案来源于日常检查,现场发现涉案违法产品,宁陕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遂立案调查。
经查,张某在宁陕县城关镇四海旅社后巷口摆设的摊点销售圣龙牌肾宝片、红钻伟哥等商品但无法提供上述商品的购进票据、生产企业资质等文件证明上述商品的合法来源。2021年5月18日, 执法人员对扣押的圣龙牌肾宝片、冬虫夏草抽样送检(其他可疑商品因检验基数不足未送检),经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均检出“西地那非”成分。宁陕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本案移送公安机关,宁陕县公安局已立案侦查,抓获犯罪嫌疑人1人,现场查获涉案物品100余盒。张某因涉嫌销售假药罪已被刑拘。
案例七仲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2021年7月15日,平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仲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移送公安机关。该案来源于举报称,仲某现场制售的芝麻油感觉油品异常。
平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查得知,仲某事先购买桶装大豆油、芝麻油香精、棉籽油按100:1:0.5的比例混合罐装在其汽车第二排的铁质油罐中(可装500斤)。该油罐下端有电动抽油泵,输油管经改装走暗线从车底一直延伸到车厢后沿,再通往放置于车厢的芝麻油榨油机榨膛口。群众购买时,仲某通过操纵开关将提前贮存的配置油同加工的芝麻油混合,按照芝麻油售卖。李某从2020年11月就以上述制作工艺流程从事制售芝麻油经营活动已销售2800斤。现场扣押半成品油205.71公斤,货值共计5.88万元。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后已正式立案侦查。
案例八陕西城市燃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镇坪分公司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未经许可擅自从事LNG车用气瓶充装案
2021年7月19日,镇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陕西城市燃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镇坪分公司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未经许可擅自从事LNG车用气瓶充装予以处罚。
该案来源日常检查,镇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现该公司涉嫌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未经许可擅自从事LNG车用气瓶充装经营行为,遂立案调查。经查,陕西城市燃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镇坪分公司没有《LNG/L-CNG充装许可证》,于2020年6月9日开始对外从事LNG车用气瓶充装,共加气232次,加气量共2.22万公斤,销售金额共11.10万元,获利3.27万元。该公司不能提供低温液体贮罐(LNG)和2组储气瓶的定期检验报告,LNG/L-CNG加气站与气化合建站内使用的440.8米压力管道、镇坪天然气站至城关镇文彩新区保障房共1.5KM在用公用管道未经监督检验。镇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没收其违法所得3.27万元并罚款10万元。(目前,管道已经检验合格)
案例九陈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2021年5月6日,旬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陈某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进行处罚。该案来源于联合检查,陈某经营的南孚电池经商标权利人辨别存在问题,旬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遂立案调查。
经查,陈某所售南孚电池为送货车上门推销的1号、5号和7号电池,进货价0.2元/粒至1.3/粒不等,售价2元/粒,现场查获假冒南孚电池1万余粒,货值9106.4元。该商品经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鉴别为非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产品,陈某无法提供进货票据和销售台账及供货方相关资质,无法证明该产品的合法来源。旬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没收其侵权商品,没收违法所得0.44万元并处罚款4万元整。
案例十翁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2021年 6月25 日,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翁某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进行处罚。该案来源于举报,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实后立案调查。
经查,翁某销售的“多乐士家丽安净味白漆”“多乐士新生态防霉抗污墙面漆”2个品种2个批次商品,是翁某妻子黄某分别于2021年3月26日、2021年5月3日两次从西安和平村处购进,通过物流发货,购货时未索取相关票据及供货方的资质证明文件。购进数量共计40桶,违法经营额共计2200.00元。该产品经阿克苏诺贝尔漆油(上海)有限公司鉴别非该公司生产产品。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没收其侵权商品并处罚款2万元整。
编辑:韩睿